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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干房屋中介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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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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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中介瞒天过海吃差价,打着“现金收房”的幌子,利用“一次性付全款”的噱头,一套房骗吃差价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这种情况成为目前国内许多不法房屋中介牟取非法暴利的手段。这种违法行为,不但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严重扰乱了中介市场的正常秩序。
年终岁末,“我爱我家”、“链家”品牌房产经纪公司针对困扰京城二手房市场发展的顽疾“吃差价”,掀起了一场“诚信风暴”,摒弃“暗箱”操作,实行“透明交易”。
“我爱我家”作为房产中介行业的“领军人物”及“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发起单位之一,12月9日正式推出一项新产品:“无差价现金收房”。当房主委托该公司“无差价现金收房”业务后,该公司对房主承诺,在“我爱我家”与房主签订合同的一定期限范围内,无论该套房屋卖出与否,该公司都无条件支付房主款项;为了兑现不吃差价的规范操作,该公司可约定买卖双方见面,实现“阳光操作、透明交易”。
据经纪人协会会长介绍,按有关规定,经纪公司应该赚取的是合理的佣金,而非交易差价。但目前,市场上某些房地产中介用所谓“零佣金”、“一元佣金”、“现金收房”等为幌子蒙骗二手房交易者,实质是以“差价现金收房”,利用“一次性付全房款”的噱头吸引消费者上钩,然后压低收购价收进房屋后再立即转手以高价卖给其他购房者,从中赚取差价的不当利益。不法中介为了从中吃差价,人为抬高房价,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使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很难得到保障,为房产的权属过户、房款交割埋下了隐患,导致买主在经济上蒙受损失。
“我爱我家”推出的“无差价现金收房”按照市场价格从业主手里收购的房屋,保证以同等价格出售给客户,不吃任何差价;并且在交易程序上,实行两次合同,第一次合同是“我爱我家”与买卖双方分别签订的委托合同,第二次合同则是在买卖双方见面后,由买、卖、中介三方共同签署的交易合同。“我爱我家”在国家原物价局规定的二手房买卖独家代理佣金标准上限即交易额的2.8%范围内,明码标价,分别收取买卖双方总交易额的1%和2%。临近2004年岁末,“链家”也推出“透明交易”,签署三方合同并结合链家与建行的创新产品——百易安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为“透明交易”保驾护航,给二手房交易双方以安全保障。
明确佣金,不吃差价,约见买卖双方交易见证、确保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性、保障业主拿到合理、满意的二手房房价款的同时降低了客户的购房成本,体现了诚信经营。
由于经纪公司诚信问题,众多房产消费者害怕上当受骗,往往不敢选择经纪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据估计,二手房市场大约只有50%的份额通过经纪公司进行操作,这一方面使得广大房产消费者自身承担了很大的信息障碍和交易风险,另一方面也阻碍了北京二手房市场的完善和成熟。业内人士预计,虽然受到2004年政策面以及宏观调控进一步延伸的后续影响,2005年北京二手房交易量的增长速度可能会略微放缓,但随着交易环节的进一步规范,供需旺盛的二手房市场将在今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总量有望越过5万套大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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