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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 地产开发商与地方政府推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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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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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地产市场最为流行的话语就是,2006年的房价仍然会涨,2006年是住房消费年。
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
民众购买住房是不是消费?在国家统计局对住房的属性界定中,住房属于固定资本形成。即房地产开发投资形成的房地产,在支出法GDP核算中归入固定资本形成。也就是说,不仅经营单位购置的厂房是固定资本,居民个人购买住宅也算是投资。而在目前国内投资过高过热的情况下,扩展房地产投资是不明智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个人的住房消费是指,当住房用于居民居住时,租住的,其租金计入承租人的消费支出;还有,自住房比照相应市场(租金)价格,以虚拟房租形式计入房屋所有人的最终消费。
既然房地产包括住宅是固定资本形成,那么现在一些人拼命地主张扩大房地产市场的消费,除了激励民众多租一些房子之外,也就无法达到扩大住房消费目的了。
可以说,目前国内房地产调整的困难性,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我们对房地产属性的定位,或是投资,或是消费。当国家统计局计算时,则房地产是投资,因为,房地产价格如此上涨都不会反映在CPI上去;当国家要拉动需求时,房地产又是消费了,既然是消费,拉动内需房地产自然是首功一件了。
不管2006年是否会成为住房消费年,我们依然要面对一个老问题:在高房价时,民众有能力来购买高价格的房子吗?如果银行信贷仍然可以如早几年那样,无论谁只要购买房子,都能够贷到款,甚至于可以如上海有一个人那样贷款7800万,购房128套,就会重现房地产炒作。即使民众是自住购房,银行也愿意贷款给民众,但民众的这些贷款还是要还的,并不能减轻民众的生活压力和提高其生活质量。如果在高房价时把民众推入市场,就相当于把民众推入高负债的陷阱。
其实,我们许多民众是需要住房的,而且大多数民众都需要住房,只不过是房价太高让广大的民众远离房地产市场。当然也有人说他建的房子是给富人造的。但如果这样,住房消费年不也只是富人的住房消费年吗?因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并非是提倡什么住房消费年的问题,也不是有多少人需要住房的问题,而可能出现的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助推高房价,让广大民众远离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如果国内房地产市场不向下调整,那它就不是面对广大消费者,而是以住房消费的方式把民众推向高价格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最终也根本不可能发展起来。特别是在目前,一定不要误导民众,把他们推入高价的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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