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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始终居高不下 看房产中介混乱到几时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20 字体: [ ]

     人们不难从刚刚过去的3·15各种专项活动中,看出在过去一年房屋中介所存在的各种问题。而早?月初,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2005年消费者投诉热点的统计结果就显示,对房屋中介的投诉量居首位。
  
     是什么让人们对此行业如此的不满,气愤之余,很多人也在寻找并思考着问题的所在。
  
     骚扰恐吓是中介公司惯用伎俩
  
     小范是某出版社图书编辑,近几天,她不是夜不能寐,就是噩梦连连。“不搬家开门撬锁”这几个字像一记闷棍打在她头上,让她几近昏厥并时时担心害怕。这几个字是近几天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给小范发的匿名短信。除此之外,小范还每天接到来自该公司的数十个骚扰电话,内近几乎与短信大同小异。
  
     显然,这是一起与房屋中介公司的纠纷。小范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委。小范于2005年9月10日和上述中介公司签订一年租房合同,签合同时,小范提出如果住不满一年,是否退押金,该公司某经纪人满口答应只要提前一月通知,并配合公司租房就给退押金。小范的租金交到了2006年3月10日。今年2月10号,小范按约定提出不再续租,可以带人来看房。而当时该经纪人并没提出异议,可到了2月26日,该中介公司打来电话勒令小范于3月1日前必须搬走,并扣留押金做违约金,话语中伴有“如果还不搬就撬锁扔东西”等威胁言论。随后,短信和电话的事便不断发生了。
  
     为了解事件真相,记者按小范提供的信息找到该公司所在地,要求采访负责人。来到办公室,记者着实感到气氛诡异,屋里的几人都不开口说谁是“总”,后有一人表示自己是总负责人但却不愿透露姓名,当记者向此人出示短信内容并问到公司是否允许员工对顾客进行恐吓威胁时,他只表示对员工的行为很惊讶。随后,另一个自称是负责业务的总经理中途进来说:“这位不是我们的老总,他是我们上面主管单位‘x建’公司的,具体业务还是找业务员吧,我们一切用合同说话。”
  
     当记者表示质疑时,这位自称负责业务的总经理显露出非常不耐烦的神情,并喊道:“你究竟想不想解决问题?”
  
     感觉到到在该公司并不能解决问题,记者决定向北京海淀消费者协会咨询。而当记者离开上述中介公司几小时后,接到那位自称业务总经理的人打来的电话,说希望不要把他们曝光,并表示如果记者租房可以优惠。
  
     租房合同有猫腻
  
     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王师傅处理了很多消费者对房屋中介公司的投诉案件。3月8日,记者在王师傅的办公室里看到了新接到的一批案子,共有五六件,投诉时间大多是今年2月份,内容包括租房和买二手房,而投诉理由集中在小范遇到的押金退还、是否违约等问题上,涉及金额在一千元至几万元不等。
  
     当记者向王师傅咨询,为何对房屋中介的投诉量会占首位,并且消协接到的案子是否可以按消费者愿望得到解决时,王师傅表示,近一年来,遇到的消费者投诉黑中介的案子少了,大部分被投诉的都是有营业执照和资质的合法公司,这说明消费者的辨别真伪意识还是有所提高,但问题出在,消费者找到了有执照的公司,却没有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处理的案子症结大都出在“合同”上。利用消费者对合同的认识盲区来从中搞文字游戏、赚取钱财是目前许多中介公司的伎俩。我们遇到很多消费者,都是拿着经纪人当时口头答应的条款来投诉,而口头协议是没有法律约束的,由于对方不遵守口头协议而造成的损失十有八九得不到补偿。
  
     所以,王师傅提醒道,消费者在选择房屋中介时,除了要事前查明中介公司的资质外(即该中介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具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房地产咨询人员或房地产经纪人是否具备一定的资格,是否取得了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了《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同样重要的是,在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明确自己的权利,另外,任何补充条款都要用书面形式记录在合同上,经纪人或公司承诺的条件也一并诉诸文字,加盖公司公章,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
  
     利用消费者对合同的认识盲区对其敲诈,是目前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主要伎俩。
  
     中介市场需有法可依
  
     中介市场的混乱不是一个新话题。在婚介、职介、房地产中介等中介行业中,房地产中介又是问题最多,出了问题祸害最大的中介服务项目。而从这些年的现状来看,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了。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陈同顺说:“房地产中介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经营的标的物是特殊的,它是一个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价值量很大的不动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和老百姓的生活联系的更加紧密。如果你做好了,那是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你做得不好,那就会给老百姓带来很坏的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很可能是方方面面的。”
  
     陈同顺表示,目前,北京市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的机构已达2600多家,而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员仅有100余家,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还是协会本身,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规范还有相当工作要做。目前,协会组织的“2005年度从事二手房买卖和租赁业务的中介机构的等级划分”工作已经启动,这也是达到为房地产中介行业树立规范目的的工作之一。
  
     “期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抓紧建立和完善对这样一个特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大家在自己的经营当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当然政府部门就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加以管理。”陈同顺这样表达自己的迫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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