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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攀比风”应该狠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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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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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三令五申控制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的“房价攀比风”不仅没有降温,反而进一步趋热。如此攀比房价,
不仅不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也容易让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走样,对此应该高度警惕。
一个城市的房价水平,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状况。不过,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城市政府负责人在看待自己区域内的房价时,不是眼睛向内,而是一味地向外找“高度”、寻差距。
当前出现了三类较为典型的攀比倾向:一是内地城市与沿海城市比,以“高”为荣;二是大城市与国际特大城市比,以“畸”为安;三是中小城市与大城市比,以“升”为荣。比较的结果是,总觉得自己的城市房价还不高,还要加快上涨。而这样的比较做多了,自然就很难听进老百姓的呼声,也很难认真执行国家的调控政策。
愈演愈烈的“房价攀比风”背后有深刻的社会原因。首先,土地转让和房地产增值支撑地方政府的“钱袋子”,谁的房价高,谁的土地收入和税收增加就快。房地产业因此被看成是新的财税“快速增长点”。其次,一些领导干部错误地把“高房价”当作政绩,热衷于把自己城市的房价涨起来、抬起来,认为房价高就是人气高和繁荣,是城市竞争力的体现。在一些干部的潜意识里,哪里的房价高,那里的领导脸上就有光彩,就是“经营城市”的高手。
这种“房价攀比风”十分有害。在“攀比风”影响下,一些地方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应付国家的宏观调控;一些地方口头表示要多建经济适用房,实际上却大拆大建,盲目发展高档住房;一些地方明着规范房市,暗着却纵容炒作;一些地方动辄用“均价不高”的所谓统计数字来掩盖实际已经“虚高”的房价。
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在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上下功夫,对那些不顾老百姓的实际购买力,盲目追求高房价和“政绩”,不执行国家调控政策的城市决策者,进行行政问责,给予不作为、乱作为者以公开曝光,以此来狠刹“房价攀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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