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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辉酒后驾车 被判入狱两月缓刑3年罚款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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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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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1月6日报道,香港东区法院当天判决,演艺界明星梁家辉酒后驾车罪名成立,判处其囚禁2个月缓期3年执行,并罚款1万港币、停牌3年。
据报道法官指出,梁家辉3年前已经有同类案底,他是国际艺人,应该
为公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考虑他并非蓄意且认罪态度诚恳,所以由原本判刑3个月改为2个月。
梁家辉当天穿着一身黑衣出席法庭审判,戴墨镜走出法庭的他没有对媒体发表任何讲话,径直钻入一辆等候在法庭外的出租车里。
去年10月,梁家辉驾驶私家车在香港岛东部与一辆小巴相撞,事发后被验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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