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买房信息/我要买房 > 正文
|
|
办房产证没有加快费 房产部门提醒市民不要上当
|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6-20
字体:
[大
中
小]
|
|
近日,不法中介公司打着办理房产证加快的幌子收取“加快费”的案件又有所“抬头”。房管部门提醒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切莫上当受骗。
近日,袁某因急于用钱,向银行申请办理秦淮区某处房产抵押贷款,由于对抵押贷款登记程序不熟,轻信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登记需要收取“加快费”,向中介人员缴纳了1000元“加快费”,后在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询问下方知受骗上当。据了解,去年南京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发现了多起中介人员收取办证“加快费”的案件,当事人总认为是登记部门收取的一项费用,对中介谎言毫无提防,房产交易中心已经联合公安部门进行了查处。新年伊始,又发现有中介人员在收取“加快费”。为此,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在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转让、抵押等交易登记时,推行“限时限次办案”,严格禁止以加快名义收取当事人费用,一旦发现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025-84700269、84722090。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
推荐女性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