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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诚信标准10条西安8超市联合发表诚信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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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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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超市研讨会后,为了加强行业自律,八家超市联合签名表达了为西安市民服务的决心。家世界超市、好又多超市、新一佳超市、爱家超市、海星超市、人人乐超市、易初莲花超市、晶众家乐超市的代表联合在西安知名连锁超市行业《诚信宣言》签字,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1.经营商品符合有关规定,不出售无中文标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伪劣商品;
2.不发布虚假商品信息和广告,销售商品与广告介绍一致;
3.为消费者解答与商品有关的各种疑问;
4.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方式;
5.发货及时,且保证配送中的商品质量;
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
7.保证消费者消费时财产及人身安全;
8.售后服务的具体承诺:所有售出商品享有生产厂家的标准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9.主动清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公示或告知的不合格商品;
10.出现消费者投诉时,愿意接受仲裁机构调解、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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