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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场超市安全立法:可操作性成为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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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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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立法听证会17日上午召开,这是北京市将要举行的对5个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立法听证的第一场,“可操作性”成为这次听证会的关键词。
作为听证事项,《规定》中“按商场超市营业区内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购物车数量每100平方米疏散面积不超过10辆;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等条款成为听证代表们发言的焦点,“可操作性”成了被提及最多的词汇。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志荣表示,商场客流流动性很大,对于保证每个人不小于0.8平方米的标准,操作起来很困难。而且如果采用人均来计算的话,由于每个商场每个楼层的商品不同,顾客的容纳量也不一样。例如菜百一层的顾客就比较集中,而二层高档商品的顾客就比较少,很难达到均衡。
“有很多顾客都是专程从昌平、延庆等远郊区县来的。如今年初在销售狗年金条时,甚至还有专门从外地赶来的。”陈志荣表示,如果按面积来界定,如何对待不能进入的顾客,商场感觉实际操作起来有很大难度。对于涉及大型促销活动的条款,北京京客隆集团新源里店安保部副主任杨宝成表示,对于什么样的促销叫大型促销活动应该有个明确规定,而且要对规定配备的安全人员的资质做出规定,“是不是售货员带个袖标就叫安全人员了,保安算不算安全人员,都应该予以明确。”
同时,他提出目前对于商场超市的室内、室外促销活动,公安等其他部门也有相应规定,是否能够把这些规定统一起来。
家住北京市崇文区的孙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去逛商场,但对于这些商场超市的安全规定内容从来没注意过,也从没有这个意识。她认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制性的安全立法非常必要,是对市民安全的负责。
北京社科院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松表示,立法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重点应该考虑到出台后的可行性,坚持适度从严的原则,既要从实际出发,又要稍微高于实际。他建议,适当扩大适用范围,将包括服装、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以及零售、批发店铺等不同业态都包含在内。
北京市商务局助理巡视员许康表示,将充分考虑各方提出的意见,对规定进行修改,以保证出台后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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