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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超市人性化处理一“心障女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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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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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女青年童某因在超市盗窃第三次被抓,并遭拘留。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童某盗窃的动机并非经济原因,其有固定单位,收入稳定,父母均为高级知识分子。那她行窃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四年之内三次盗窃被抓
3月22日,南京女青年童某在某超市盗窃食品出门时被保安发现抓获。在派出所里,童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主动要求赔偿超市的损失。办案民警通过警务综合平台查询得知童某曾因同样手段在超市盗窃,先后在2002年和2005年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警告。因此华侨路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童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
本来一起治安案件应该就此结案。但在办案过程中,女青年一系列反常的情况和举动引起办案民警的疑虑:童某的父母均为高级知识分子,童在某单位正常工作之余同时又兼职某医药公司销售代表,家庭和个人的经济条件都不错。从历次童某在超市窃取的商品来看,都是些卤菜和巧克力之类的食品,其盗窃行为的动机和目的很难用常理来解释。
手机被偷产生报复心理
为了寻找答案挽救失足女青年,办案民警与童某进行了谈心,通过沟通民警了解到:2002年,童某好不容易求其父母买的第一部手机在超市被窃,那段时间她对超市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仇视感和报复心态。加上其父母长期分居,也给她心理上带来很大冲击,特别是她第一次由于在超市偷窃食品被公安机关治安警告后,让她特别感到自卑和孤独,也因此变得愈来愈对超市有敌意。因此每当她到了超市就不由自主地想去偷超市的东西,并且觉得如果不被发现是对超市的一种报复,她能从中得到快乐,但事后又后悔不已。
从童某的谈话中,办案民警意识到童某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如果不解决心理障碍问题,单纯地靠处罚,有可能加深童某的心理障碍,甚至走上犯罪。于是,办案民警耐心地对童某进行疏导。同时办案民警将其父母约到所里,将童某的情况向其父母进行通报。
民警提醒加强心理疏导
童某父亲童先生表示:没有想到办案民警比我们还了解孩子,以前孩子每次到超市偷东西,我们都感到无法解释和难堪,孩子也从未和他们谈得这么细,我们根本不知道其心理有障碍,因此带其去医院检查可能加重了心理障碍。
办案民警提醒其父母要从关心孩子的角度出发,解决孩子的心理障碍,正确地引导孩子走上正道。民警还告诫他们:夫妻工作再忙也不能将子女丢在一旁,要尽量抽时间多陪陪子女,多关爱一点子女,要鼓励其多参加一些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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