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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管部门将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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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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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交管部门将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整顿。4月3日至4月9日为第一阶段,以说服教育为主,提醒未上牌的车主抓紧时间上牌;第二阶段将从4月10日开始,将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20元的罚款,拒绝处罚的车主,民警将依法扣留其车辆。交管部门表示,4月1日以后,对于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继续办理上牌手续。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8.7万辆。交管部门提醒广大群众,目前已经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要尽快到非机动车登记站进行登记并申领牌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请登记时,可以到本市任一非机动车登记站交验车辆、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车辆合格证明,对符合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并核发牌证。
另外,从4月3日起,交管部门还将对燃油助力车、电驱动二三轮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燃油助力车及电驱动二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但依法不予注册登记,并禁止上路行驶。对于燃油助力车及电驱动二三轮车无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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