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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自主创新将享受一系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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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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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在轿车领域将会有更多的自主品牌产品问世。”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在向记者谈及汽车业自主创新问题时表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发改委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各种激励政策将会陆续推出,而在今年出台的国家汽车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这些激励政策也将是浓墨重彩的篇章。
该人士说,为构建汽车产业自主创新体系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原则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就是说它的“坐标”是多维的。
“要想不断开发出自主品牌产品,不仅需要汽车企业自身的努力,更需要一个完整的‘技术支撑链’支持。具体地讲,需要政府多角度、多渠道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一位参与汽车产业“十一五”规划的业内人士指出,“正因如此,陆续出台的许多政策,将会把点落在体制和机制上。政策间相互协调,有效互动,力求形成一个完整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链条。”他告诉记者,为确保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有效性和延续性,政府各部门正从财税、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层考核机制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相互配套的政策。这些政策的精神很快会在汽车产业“十一五”规划中体现出来。
记者了解到,正在研究制定的许多政策措施非常具体,能够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比如:设立自主开发汽车核心技术的专项基金;对在自主开发能力建设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企业给予减免税政策支持;对技术开发所需的设备、样车、样件等给予一定的进口税收优惠;比如,在政府采购上体现对汽车自主品牌的支持等。
政策措施不仅体现在开发环节的鼓励上,也体现在机制上。国资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近日对记者说,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不仅要有经营业绩,还要承担社会责任。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在行业中应该起示范带头作用。国资委正考虑如何将自主创新能力纳入到企业的考核范围。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对中国汽车行业自主品牌与自主开发能力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去年底出具了一个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在鼓励自主开发能力建设的政策方面,政策不完善和措施不配套是主要问题。1994年颁布的《汽车产业政策》,自主开发能力建设被提到一定高度,但所涉及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够,鼓励和支持的政策不到位,使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再加上政府各部门间缺乏协调,有些政策相互矛盾,也影响了企业技术发展方向的确定。
以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为标志,自主创新已经从理念上升到运筹层面,从一般性号召上升为国家战略。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构建自主创新的政策配套体系成为政府有关部门重要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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