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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轻轻喊了一声——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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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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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是寡妇。她有一个女儿。女儿很听话,也聪明,才五岁大,就能背几百首唐诗。她死去的老公,读多了书,有点迂,学雷锋做好事搭上自己一条命不说,还替她娘俩欠下一屁股的债。她搂着女儿哭。女儿怯生生递来卫生纸。她红肿着眼,拿起前些天为女儿买的一个小玩意。是一块纸板,一面画有只鸟,一面画有只笼子。转动纸板,这鸟便在这笼子里了。笼子是无处不在的。
她就去开了一家服饰店。店铺多如牛毛,她每日早出晚归累得浑身似散了架。这倒没啥了不起的。谁活着不辛苦?只是街道上还有许多流氓,他们挨家挨户收保护费,若谁不给,他们或是半夜往店门口浇粪便,或是整天十多个人坐在店里,有顾客进门就朝外赶。用他们老大的话说,要文斗不要武斗。她做了几个月生意,一结账,还亏了千把元钱。她长吁短叹。
这时,她女儿已经七岁,晓得做饭,并熬汤给妈妈喝,还会踮起脚踩在椅子上,把窗户上的玻璃一扇扇擦亮。女儿乖得令她心酸。
她很想为女儿再找一个爸,就托人到处去说,捡来挑去,找了一个在车站仓库当管理员的男人,图他忠厚老实,但她万万没想到男人只是对别人忠厚老实,对她却拳打脚踢。打她倒也没什么,还打她女儿。她只好又离了婚,离得伤筋动骨。但男人并没有就此放过她,仍不停地前来骚扰。在一次冲突中,她失手打死男人,因过失伤人罪被判入狱十年。那一年,她女儿十四岁。
她从牢里出来时,女儿已经不见了。
她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并到处寻找女儿。再去叙述她所曾遭受的罪已经没多大意思。在此期间,她甚至还领养了一个从路边捡来的畸形女婴。女婴背部长有一个很大的先天性肌瘤,可能因为神经压迫,只会叽叽地叫。她用米粥喂养她,很用心地喂。可那些男人,不,准确说是那些还没长大成为男人的男孩却从她手里夺走那女婴。他们乘她不在,把女婴偷出房间,扔在地上,当球踢,不时发出阵阵欢呼。女婴在地上笨拙地滚,叽叽地叫,一直到死,都在叽叽地叫。
一个女人究竟可以悲惨到什么程度?
小说《活着》中的福贵也很悲惨?不,这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悲惨并不仅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更多的取决于人们的内心。她曾受过的高等教育,那些关于尊严等此类字眼就像一柄放大镜,把疼痛放大数十倍。福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知的,阳光的热量只会让他背上流汗,不能让他心里出血。更何况女人的肉体总要给她们带来更大的羞辱。
她没有寻死,当然,她对此想过千百回。但她还要去找失踪的女儿。
她就像一粒锤不扁、压不垮、煮不烂的钢豆儿。哪怕在某日深夜回家的路上,就算被几个衣不蔽体凶恶的流浪汉拦住轮奸,她既不求饶,也不反抗,更不流泪。她任他们肆意蹂躏。她知道任何求饶都无济于事,她知道任何反抗只会激起更残酷的折磨,她知道任何眼泪都无法打动他们的铁石心肠,她知道任何呻吟都会让他们开怀大笑,她还知道任何呼救声只会让路人匆匆加快脚步而邻街窗户那亮着的灯会一盏盏迅速熄灭。她的腿被男人打断过,乳房被男人用刀划破过,左边那个的乳头还不见了,是男人用嘴啃掉的。她躺在黑夜里,躺在坚硬的大地上。当那些流浪汉心满意足地离开她的身体,她就爬起来,找一个水笼头,掬一捧凉水,洗净下身,回到那租来的小屋,休息半天,继续出来赚钱工作。
她要为女儿赚够嫁妆钱。女儿啊,你在哪?
终于有一天,她找到了女儿,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女儿光着下身瘫在街头,脸是青灰色的,那种带金属光泽的青灰,人瘦得不行,手臂上满是结着硬痂的针眼。有人在一边叹息,说这个粉妹好可怜,说这个粉妹十几岁就到处陪男人睡觉想赚钱买东西给牢里的妈妈寄去,结果被人拐卖到山里,千辛万苦逃出来,又掉进黑社会手里,被人用毒品控制当成赚钱工具。现在整个人都彻底完蛋了,就靠捡垃圾筒里的东西吃,偶尔清醒时还会喊几声妈妈。
没有泪水,这个世界就很干净。
她把女儿带回家,为女儿洗净身子,再炒上几个小菜,喂女儿吃下。女儿吃得很香,她也吃得很香。菜肴里面放了足可以毒死十头大象的老鼠药。
她在恍恍惚惚时听见女儿轻轻喊了一声——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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