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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紫琼由国际巨星变通缉犯 遭马来西亚法庭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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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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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爆料称国际巨星杨紫琼刚拍完《艺伎回忆录》没多久,就因财务官司而被马来西亚法庭发出传票。由于未及时到庭应讯,本月7日杨紫琼遭到法庭正式通缉。但目前身在意大利的她还是和母亲坚称,其中有误会,会尽快解决。
正式发出逮捕令
据媒体报道,杨紫琼和母亲谭慧珍,在马来西亚和亲戚冯美玲(译名)一起合作投资开了一家“ZealEn-hance(M)私人有限公司”,但这家公司并没有按照当地的法令呈交2001年的财务报告,于是在今年的1月,当地的公司注册委员会向法庭申请了逮捕令,要求公司负责人,即杨紫琼、母亲谭慧珍及冯美玲这三名董事之一必须出面说明有关情况,但法院多次传唤,公司负责人都迟迟没有亲自出庭应讯。而且原定3月7日必须出庭应讯的杨紫琼,也一直没有在法庭出现,且以公司的三名董事目前都在国外无法出庭为由,只派出一位跟公司没有关联的代表出庭,法官因此勃然大怒,当天正式向公司三名董事发出逮捕令,全力通缉。法庭勒令在4月10日之前,一定要有其中一位董事应讯。
据悉,此案主控官为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局(SSM)的官员慕士达化。他在庭外对媒体指出,根据1965年公司法令,公司董事必须在会议后一个月内呈交常年报告。但是,这家公司于2001年6月29日举行常年代表大会,却迟至同年10月16日才呈交常年报告。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局于是将案件带到法庭,并申请4张逮捕令,分别发给公司及三名董事;三名董事过后于今年1月27日缴付罚款。“这家公司的董事已分别缴付罚款,但公司方面仍没有回应,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局只好把案件交给法庭处理。”
杨紫琼对此很惊讶
由国际级巨星变成通缉犯,现在人在意大利的杨紫琼对此感到很惊讶,她透过母亲向媒体表示,到目前为止,她并没有收到过来自马来西亚的法庭传票,她会先跟母亲好好商量,尽快解决当中误会。而杨紫琼母亲此前一直表示,她从不知道有这样一家公司,而她除了曾经开过一家餐馆外,便没有从事其他生意了。昨日,在她得知法院正式发出逮捕令的消息后再次表示,她和女儿没有和他人合资做生意,也无收到法庭传票一事。她还透露,近日会去意大利和女儿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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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委员会(SSM)今年1月向法庭申请一项逮捕令,发给以国际巨星杨紫琼和母亲谭慧珍及一名亲戚为名义,在1994年12月12日注册的一家以经营贸易业务的“ZealEnhance(M)私人有限公司”。根据资料显示,杨紫琼当时拨出50万令吉作为注册资本,另一名亲戚冯美玲(译名)则拨出29万9999令吉。公司注册号码为326803-M。杨紫琼于1995年2月6日受委为公司董事,她母亲则于1997年9月5日受委。
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委员会基于这家公司没有提呈2001年6月29日的常年报告,触犯1965年公司法令第165(4)条文而罚款这家公司。由于这家公司没有在期限内缴付罚款,委员会便于去年12月12日入禀法庭,控告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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