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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能否逐月转账供楼 难实施但会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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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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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半年一取麻烦怎不能逐月转账供楼,据称“暂难实施”,今后公积金提取政策“只会收紧”。
刚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新规”引发市民对公积金的更多关注。不少读者昨日来电,对目前公积金“只允许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出质疑,他们问:为什么供楼一族不能逐月转账?
目前,购房者的公积金账户与供款账户是不能直接转账的,职工购房后,只能每半年从公积金账户中取钱出来,再存入供楼账户。对此,不少市民反映:这样操作起来非常麻烦。而且,供楼是要每月还款的,这就等于购房者要先“垫”够六个月的供楼款,再拿公积金“填数”,个人资金筹集多了一道负担。另外,公积金的利息计算并非“零存整取”,半年一取在利息方面未必划算。有市民质疑:为什么不能让购房者直接从公积金账户中每月划款至供楼账户?
还有市民留意到:2004年8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曾透露,正在“探讨减少审批环节和加快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速度的办法”,其中包括公积金账户直接转账至供款账户的可行性。但为何至今“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
为此,记者询问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据答复:公积金每月直接划款还贷暂难实施。
该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有此思路未必可行。经探讨研究,认为如果公积金每月提取的话,就等于失去公积金缴存的意义。公积金是依靠在银行的各种收益增值的模式,来让职工受惠,其实是双赢的。如果每月转账或发放,就不能成为公积金了。”她同时强调,广州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在全国已是比较宽松,以后广州只会收紧不会放松,因为“目前广州市公积金的提取量每年增长迅速,必须要不断增加才能保持良好运作”。
但有市民对“每月提取就失去公积金缴存意义”不解。他们认为,“每月提取”并非就是“随意提取”,只要严格限于正在供楼的职工,且设置一定的把关程序,又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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