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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他,就放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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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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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爱他还不放他,理由无非这么几种:有个人在身边晃着,总比一个人孤灯寂寞强;成天吵吵闹闹,早已想不清楚到底爱不爱他,却怕他承受不了分手的结局;或者他是个负心汉,想走?别做梦了!
事到如今,如果有人对我说:他爱你多过你爱他,这样的关系里女人才幸福,我会在心里 “哼”地一声。因为我重视自己去爱的能力,而无视年华渐渐从身边溜走。但在对我说这话的人们看来,关系可以分成三种:他爱你你爱他;他爱你你不爱他;他不爱你你爱他。前两种都算可以导致去领结婚证的可靠感情。而我,似乎一直在否定后两种,这样的情形是,只剩下第一种可能,有这样态度的女人在别人看来孤独的概率又增加了许多,生活里的热闹也少了许多。还好,我们年近三十,活得清清爽爽,工作玩耍,生活的快乐一样没少。
大学里的第一场恋爱,是个北京海淀的男孩发起的。他进大学第一场高数就考 99,业余时间能勇敢地在火车下面钻来钻去,关键时会出手打架,卡拉OK时擅长摇滚歌曲。在春风沉醉的晚上,他说: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你。在当时的气氛里,我肯定算不太配合的,松松垮垮地笑道:不会吧,我这样的怎么可能让人一见钟情呢。但由于那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搂搂抱抱,这样就好”,我们手拉着手一起学完了植物学,背了许多连翘、火炬树之类的植物名称,还一起上了好多次晚自习,顺便吃顿夜宵,考了几场期末考试。
然后,暑假就来了。我在家里听着树上的知了单调地叫,回想这一学期的事,突然迫切地感到许多要做的事还没有做。作为一个当时的文艺女青年,我要做的事是指弹吉他写歌。而每天晚上和他一起上完自习再东聊聊西坐坐实在是很费时间,连练琴都没有时间。于是,我做了件无情的,但在我看来是长痛不如短痛的干脆事:写了封告别信,信里说他是很优秀的男孩,希望他能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女朋友。海淀男孩看到信后悲痛欲绝,冲到小卖部,叫了三瓶燕京啤酒,一口气喝了下去。而我觉得青春刚开了个头,自己有许多事要做,接下来,文艺青年的梦还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变成真。
放了他的时候,正是校园民谣红火的时候。我上了吉他班,写了首校园民谣,有个流浪歌手在大讲堂里大声地唱给千来号人听。除此之外,我还爱上了吉他老师,最终以第三结局而收尾:他不爱你你爱他。
他爱你你爱他,的确像恐龙一样震撼人心,但好友告诫我恐龙已经灭绝了,我们最可能碰到的就是,剩下的两种。现在你知道了它们的滋味,恐怕还是他爱你你不爱他好受些。我嘴角一撇,脸上一副不苟同,心里想,如果给我时间,如果我和吉他老师的年龄不是相差十二岁,如果我愿意先以身相许,如果后来不是回到了北京南城,也许还有戏。说真的,我的心里真诚地装着两情相悦的理想。
六年之后,我毕业,海淀男孩结婚。在婚礼上端着酒杯,看他们情意绵绵,我还是回头肯定了自己当初决定分手的果断和英明。虽然这有可能导致孤枕难眠,说话无伴,撒娇也缺了受众,但我还坚持地认为这是对他、对我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感情敬畏的实质行动,和两情相悦的追求也是一脉相承。所以,他结婚的那一天,我不禁又肯定自己多一些,甚至为自己能耐得住寂寞而自豪。
但我有一友见状很是愤然,她认为,是我放了他还造成了新娘不是我。在她看来,当初的这一决定实在是贸然,伴随而来的是风险。你怎么知道日后碰到的就比他好?你周末想出去玩有个人提包总比没有强。你晚上一个女人吃饭就只能听见自己的牙齿碰牙齿,在空房间里回荡。你为什么就不能留着他做后备同时再作他想?我说,说的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不爱他就放了他,能做得到的女人,就是为风险而生,她首先得有像钢丝一样的神经,如果没有,起码还有追求完美主义的激情。
但不爱他就放了他,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生活就是这样,永远在不断教育我们成长。当在美国遇到男友老放时,我这一抽刀断水的招真是失了灵。而之前多少次,我是多么得意于自己耐得住寂寞,处理感情干脆果断,很少拖泥带水。我和老放在Chinatown的川滇味餐馆认识,由于他从不和我谈工作、谈绿卡、谈买房买车,我们聊的是苏童、崔健和格非,我觉得他有点不寻常,于是后来我们搬到一起住了。但不久我发现自己经常发呆看阳台,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在眼前两个人的生活里,老放许多自由散漫的生活习惯我也不能接受。我觉得自己不够爱他,与其这么不明不白下去,不如早点搞个清楚,把真相暴露给两个人看,省得也耽误了他娶媳妇。终于有一天,我收拾了细软,让他开车送我回我自己的公寓。老放还没太明白眼前的烈女怎么回事,等我下车,他回过神来时,我已经疾步走出去好多米。晚上,有人按我的门铃,我从猫眼里看去,是老放。我没开。门铃响了有十分钟。老放说:我们要谈一谈。我说明天吧,今天已经很晚了,再说谈了也没用。
这事抛开不谈,其实,我想说的就是,不爱他就放了他,这事太值得提倡了,我自己就身体力行,十几年来一直如此,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也没觉得给自己带来什么伤害,还避免了伤害别人。放了他的同时也主动地解放了自己,还捍卫了对至高情感境界的理想。如果女人能做到这一点,实在是自立自强内心开始充足的表现,也是相信自己具有爱别人的能力的自信。我憧憬,如果能有一半的女人做到这点,那些零点心声之类的节目会少了许多倾诉的怨妇。男人已变心,却非要拖死他——拖死他的同时,也拖死了自己。甚至,不要小看了放他一马的积极社会意义,那些凑合凑合着就在一起糊里糊涂一辈子的人会越来越少,离婚率也会大大下降。剩下去登记的基本都是高质量严标准。与这一精神异曲同工的当推廖一梅,话剧《恋爱的犀牛》、《琥珀》的剧作者。她说她最喜欢的是杜拉斯的这句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不爱他就放了他,这是件需要咬咬牙需要勇气的事。只是,我们也不能做女张飞,不能莽勇。我们该拿什么标准判断不爱他?有时简单得可能就是因为他的身高,他的衣服到处乱扔,或是我们自己先入为主、我们缺乏耐心、或是他和理想中勾勒的形象相去甚远。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知道自己爱不爱一个人,这个问题有点深奥,可以上升到每个人的生活智慧的级别。真正了解一个人不是一蹴而就的。对于那些开始感觉不错但难免时有差错的感情来说,给他一段时间,也给自己一段时间。日后的不爱他就放了他,才会闪着一些智慧光芒。只是,我们活着,就像《欲望都市》里的四个高龄女人成天在曼哈顿街上晃,而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实现两情相悦的那个英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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