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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十大提示――市民的“QS”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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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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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对待“有效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过期产品,选购时发现过期产品可向商店经营者报告。如果包装食品在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内“变坏”或回家后发现包装破损,可退货并向零售商或食品加工商报告。
2.假冒伪劣食品涉及到使用劣质、廉价原料来欺骗消费者并降低竞争成本。如发现销售假冒品牌,假冒标签的食品及被污染过的食品等可向有关机构检举揭发。检举揭发这些事件可以帮助有关部门捉拿和惩办不法商贩,防止此事件重现。
3.肉类、鱼类和海鲜,应存放在水箱底层;加工过的食品放在顶层。食品应包装或妥善盖好后储存。
4.不要将热的食物放入冰箱,因为这样会使冰箱内温度升高。
5.将罐、瓶和包储在干燥凉爽的地方并防范昆虫或鼠类等。
6.记住在准备食物和吃饭前一定洗手。
7.处理生鲜食物后,以及处理已烹调过的食品前或处理打算生吃的食品前,双手必须彻底清洗。
8.认真选择食品采购和就餐的地点。确保其人员、刀叉餐具和其他设施都干净整洁。这是反映就餐地点,包括“后厨”设施,卫生标准的重要指标。
9.热食物应该很热,冷食物应该冰凉。避免食用任何在室温下保存2小时以上的食物。在座谈会、会议、大型社交活动、室外活动等需要预先、大量准备食物或外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尤其需要特别注意。
10.如果对水果和蔬菜等生鲜食品有怀疑,金科玉律是“煮食,烹调,削皮或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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